金华律师事务所分享: 借款合同纠纷应提交哪些起诉材料
借贷双方书面签订借款合同,能够为日后的债务纠纷证明债务关系的真实性。若借贷双方发生纠纷,可以到法院起诉。那么借款合同纠纷应提交哪些起诉材料?金华律师事务所为您分享。
一、借款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
1、借款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。
2、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借款,当事人能够提供银行的转款证明的,该银行所在地可以认定为合同履行地。另,借款合同中贷款方所在地可以视为合同履行地。
3、当事人在借据或借款合同中有协议管辖的约定,且该约定地点属于被告住所地、合同履行地、合同签订地、原告住所地,不违反级别管辖规定的,该约定有效,确定管辖时从其约定。约定为合同签订地的,该合同中应同时注明合同签订的具体地点,否则视为协议管辖的约定不明确。
二、借款合同纠纷应提供的起诉材料
1、起诉状。应按照被告的人数加一份提供。起诉状包括当事人基本情况、案由、诉讼请求、事实理由以及起诉人签名等内容。
(1)金华律师事务所提醒,当事人系公民的,基本情况至少应包括姓名、性别、出生日期(年龄)、住址四项,并尽可能提供其的手机、电话等连续方式。住址应填写经常居住地(即离开户籍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地方)。没有经常居住地的,填写户籍所在地。当事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基本情况应至少写明名称、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和地址三项基本情况,并尽可能提供电话(手机)联系方式。
(2)诉讼请求应具体明确,如要求被告偿还借款,承担诉讼费用。
(3)事实理由应当明确具体,能够反映原被告之间的关系、因何原因借款、借款的时间、地点、经过、是否存在担保物权等情况。
(4)起诉状的结尾应由原告亲笔签名,不得代签。不会写字的,由其他人代签,并由本人按手印。原告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加盖公章。
2、当事人身份证明及委托手续。
(1)原告系公民的,应提供原告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。
(2)原告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证明主体身份的材料复印件,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,加盖公章。
(3)有委托代理人的,提供授权委托书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。委托金华律师的,应同时提交律所函,律师证原件、复印件。
(4)涉外、涉港澳台案件,原告不能到法院起诉的,应提交经过公证、认证的身份证明、委托手续的材料,该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为外文本的,应附中文译本。
3、相关证据材料,应按照被告的人数加一份提供复印件。
(1)书面的借款合同;
(2)欠条、收条;
(3)银行转款证明;
(4)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录音证据、证人证言等其他证据;
(5)债权相关的担保合同、抵押登记手续;
(6)存在关联诉讼的,提供相关法律文书。